诚信是公安队伍的立身之本,是政务服务的公信力之基。白山市长白县公安局高标准打造诚信公安机关、诚信人民警察,将诚信理念深度融入公安工作全过程,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深耕政务诚信,筑牢依法行政根基。长白县公安局始终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公安治理效能、锤炼队伍作风的重要支撑,着力以政务诚信引领社会诚信。一方面,强化全警诚信素养培育,系统组织全体民辅警开展诚信专题学习,深入普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、核心要义,推动诚信理念入脑入心,筑牢全警诚信履职的思想根基;另一方面,严格规范诚信政务运行,全方位落实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“双公示”制度,全面梳理权责清单与执法事项清单,明确诚信履职边界,确保行政权力阳光透明运行,以实打实的政务诚信举措取信于民。
严抓队伍诚信,树立为民服务标杆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依托,将诚信要求贯穿警务人员管理全链条,建立健全警务人员诚信档案管理机制,将执法执勤规范度、违纪违规情况、失信违约行为等关键信息全面纳入个人诚信档案。同时,大力营造诚信建设浓厚氛围,通过典型引领、正向激励等方式,引导全体民辅警自觉践行诚信准则,主动争做诚信个人,合力建设诚信单位,以公安队伍的诚信形象为社会树立标杆,引领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。